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联姻要讲究“度”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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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一年后,北京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规模在万亿级以上的健康产业,砌出发展轨道。其中大家最关注的就是“公立医院可以‘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立医院为何要与社会资本合作?医疗健康服务领域的“特许经营”如何实现?

如何实现“特许经营”?

日前,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钟东波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为契机。他介绍,“特许经营”在商业领域已很普遍。在医疗卫生领域,公立医院将自己的品牌、技术等优质医疗资源授权给社会资本举办的机构使用,并通过订立合同,约定使用的范围、方式、时间,按合同定期收取“使用费”。这种“特许经营”方式,确实是北京医改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创新。政府已经打开了一条公私合作的路子,但要落地生根,接下来还要制定细则,鼓励探索,加强监管。尤其是,这种合作将使得公立医院优质医疗服务的质量标准得到扩散,对患者也有好处。

目前一些三甲医院探索的拿品牌或技术出来,与社会资本“混合所有制”。这与和“特许经营”不是一回事。“混合所有制”涉及产权变化,与“特许经营”不同。特许经营不涉及所有权及其结构的变化,只是将某种产品、服务或技术体系,通过特许人和单个受许人之间的合作,实现有限度转让。

当前,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要求加快发展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公立医院改革也需要构造外部的竞争环境。但是,优质医疗资源聚集在公立医院,社会力量拥有充沛的资金,但缺乏公众信任的品牌和技术。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认为“特许经营”可以让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有效结合,实现多赢,具有更大的政策空间和现实可行性。

钟东波表示,“特许经营”也有风险。比如监管不到位,最后变成公立医院到处“挂牌”为私立医疗机构招揽患者,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而且造成对患者的误导且无法保证医疗质量,最终影响患者健康权益,引发更加复杂的医患矛盾。所以,《实施意见》中针对“特许经营”强调“公立医院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的前提下”。我们会在政策创新的同时,加快制定相应的实施和监管细则。

公立医院应与社会资本合作共赢

社会对民营医院的满意度高于公立医院并不奇怪。究其原因,客观因素是民营医院的病人比公立医院少,因此至少民营医院的就医环境更好、就医效率更高;主观因素是民营医院比公立医院更有市场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意味着公立医院也必须转型,以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要求。这是大势所趋。

公立医院改革的最高目标,是医院在回归公益性的同时仍能维持其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并实现医患双赢。对此,政府和公立医院都有许多事情要做。改革对公立医院而言是机会更是挑战,会让医院有“痛感”。公立医院改革若借力社会资本,相信“长痛”会变为“短痛”,能够帮助医院顺利渡过难关。新医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是推动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有效方法。让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进行利益捆绑,改革的效果更佳。

特许经营应该是在目前的政策和法律的框架下,为公私合作开辟了一条路径。希望政府密切监测实施效果和发现的风险,及时作出不断完善!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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