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2014-01-28
255

近日,中国医院协会发布了《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对于恶性暴力伤医的性质,无论医方还是患方,大多认为属于刑事犯罪恶性伤医事件大多不是因医疗纠纷造成,社会矛盾积累过多、社会整体信任缺失、医疗资源供求矛盾突出是暴力伤医的主要原因。

《报告》对我国目前我国医患纠纷,伤医事件的性质、特点、原因和趋势进行了分析。

分析显示,我国恶性暴力伤医的行凶者主要有以下特点:受教育程度偏低,家庭贫困,部分有心理精神方面问题,疾病无法治愈而迁怒医生,多数行凶者与医院没有发生医疗纠纷,多被判为刑事犯罪。

对于恶性暴力伤医的性质,无论医方还是患方,大多认为属于刑事犯罪,其中持此观点的医院占84.0%、医务人员占78.0%、患者占51.2%。

《报告》还显示,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有85.5%的患者会首选投诉与沟通的方式,有2%的患者会诉诸暴力,其中表示会殴打或辱骂医务人员的比例占到了1.2%。这说明医疗纠纷虽不是暴力伤医的最主要原因。

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健全医疗风险救助补偿机制,完善立法,依法有效处理医疗纠纷等显得非常重要。建立医疗风险保险互助金、医疗风险救助机制和医疗风险意外分摊机制,发生损害时可以化解一些风险。

目前,我国民政部门给予的贫困救济款中包含部分医药费补助,但无论从贫困人口的覆盖面来看,还是从补助金所占比例来看都还远远不足以解决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因此,在加大财政支持的同时必须建立严格监管机制,使医疗救助制度更加规范,才能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

对此,首先要完善立法,依法有效处理医疗纠纷。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进行医疗纠纷权利救济的途径,减少患者权利救济的程序限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责任和处罚措施。

其次,建立医疗纠纷仲裁机构,把医疗纠纷仲裁,作为法院诉讼的前置环节。

第三,健全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与其他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有效发挥每种解决方式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稳定的筹资渠道,以及专职、专业、稳定的调解人才队伍;加大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宣传力度。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