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丛生!医院内现“抱养小孩”广告
2016-01-28
264

医院要给患者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但医院卫生间小广告的泛滥令医院干净整洁的环境“蒙灰”,其后甚至隐藏着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卫生间内竟然出现“抱养孩子”、“领养孩子”的小广告,广告上还留有手机联系方式。有人担忧地表示,小广告的背后或许存在买卖婴幼儿的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在灌云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看到,一楼男厕内一块蓝色挡板中央赫然写着“抱养孩子”、“领养孩子”的小广告,每条小广告的下面各留有一个手机号码。随后,记者上网查询小广告上两个手机号码的归属地时发现,一个为本地号码,另一个为苏州号段。记者拨通了其中的一个号码,接电话的一名男子一开始十分谨慎地称自己需要领养一个小孩,不过在进一步交谈中,该男子暗示,如果有人的确想要领养小孩,不论男婴还是女婴,都可以帮助联系。

据一名到医院看病的患者讲,“抱养孩子”、“领养孩子”的小广告不只出现在急诊大楼一楼厕所里,医院别的楼层厕所里也有。对于医院里出现的“抱养小孩”广告的真实性,到医院看病的市民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这很可能是一种骗术,骗子以此为幌子,骗取急于要孩子的家庭钱财。有人担心,抱养孩子的小广告藏身医院,容易滋生遗弃、买卖婴儿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和送养子女需要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三方在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经过审核,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才能准予收养和送养。如果不在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私自收养和送养一律视为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加大了对拐卖婴幼儿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拐卖儿童三人以上、偷盗婴幼儿出卖等八种情形之一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犯罪的最低刑期高于故意杀人罪的最低刑期。此外,对收买被拐卖儿童一律追责。

对于医院的环境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曾提出过硬指标:除了要求整洁、无明显异味,还要求不得乱写乱画、定期消毒,并将医院的卫生间管理情况纳入对医院的管理考核和评审评价。

对于一些明显透着违法犯罪信息的小广告,不仅要清理,医院和有关部门更要加大监管力度,予以重拳打击!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