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恶性伤医事件的不断发生,其背后不为人知的产业链“职业医闹”,也浮出水面。虽然治安管理部门对于“职业医闹”的打击力度逐年加大,医院也陆续出台具体对策和“医闹”抗衡,但是,这一医患纠纷和矛盾下乖戾而出的怪胎却仍旧活跃在大医院的周边。
“职业医闹”是近年来医患纠纷和矛盾下乖戾而出的一个怪胎,“医闹”本身已然违法违规,而将“医闹”变成一种职业,从谋划策略到人员的选择,再到收费标准的制定,甚至形成一条完整的地下产业链,并借医疗事件煽风点火,这无疑会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并加剧恶性本就不看的医患关系。
因此,各地研究措施打击“医闹”,特别是“职业医闹”,应该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
“职业医闹”的出现,很多人认为是由于患者处于弱势地位,博弈能力不均等因素长期作用下的产物。对于患者,往往在发生医疗事件或者是患者认为的医疗处置失误以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等;患者对医学知识有相对较为缺乏;发生问题时,单个的患者往往面对的是一个科室甚至一个医院,在医疗事故鉴定、赔偿等诸多环节,往往难以平等对话。
“职业医闹”通过组织闹事,甚至恐吓、打架等手段,往往以一种非正常的途径去实现患者所追求的结果。很多时候,诸如堵门、设置灵堂、追打医生等方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现出了效果。于是,这样以来,更容易产生负面的激励效应,在给一些患者提供了除正常制度救济和博弈的途径时,也片面的鼓励了医闹的这种违法行为,并逐渐使“医闹”成为一种职业,堂而皇之地寄生在医患矛盾之上。
但每个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在看到患者弱势地位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在“职业医闹”嚣张跋扈的背后,同样也是医生和医院权利贫困的写照:如果医生和医院足够强势,“职业医闹”又怎会形成今天的模式并且在大医院周围明码开价呢?因而,正是因为医生和医院的相对弱势,才导致“职业医闹”们可以通过“大闹大得,小闹小得”的方式得利,这也就证明,医生和医院并不像媒体和公众臆想的那样强势,面对“医闹”本身,他们同样羸弱,不堪其扰。
医患双方虽然在医疗事故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但就权利而言,均处于贫困状态,这也正是“职业医闹”可以藉此寄生的原因所在。从某种程度上说,双方的权利保障渠道无力或失效时,“职业医闹”才能变得如此有恃无恐。
可以这样说,“职业医闹”的存在和壮大击中的恰恰是制度的软肋。我们有必要检视目前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且要让更多的患者和医生认识到,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才是解决医疗纠纷唯一途径,并让这种争议的解决变得合情合理,不偏不倚。
打击“医闹”本身固然重要,但如果无法从制度上去保障医患双方的权利,去为双方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提供救济,“职业医闹”就难匿迹。只有充分保护医患双方的权利,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职业医闹”的侵扰。
(环球医学编辑:范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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