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的安危:医生出错怎么纠?
2013-10-11
318

日前,北京朝阳医院某医生差点为患者错开3倍输液药量、医院纠错机制险些失效的问题一经报道,便引发了社会的强烈探讨。医院中医生开药等医疗行为事关病人危机,十分重要,那么,医生出错后一般怎么纠正?存在哪些问题?医院怎样才能做得更完善,从而确保医疗行为的安全进行和患者生命安全?

开错处方、过量用药、错辨病人身份……医院里,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上的些微“误差”,都直接关系着病人的安危。那么,通常情况下,医院医生纠错有何方法?

“三查七对”和电子系统的建立是基础

通常在医院中,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同时探索建设电子系统,力争开错处方即时报警是主要的纠错机制。

广东某三甲医院表示,医生开错药的事件时有发生,但现在医院对此也较为重视,制定了监管措施。有些医院还对医生开错处方、乱开处方进行点评、公示,建立了追责和经济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医生处方权。

据了解,该院曾发生过一次药房拒绝出药的事情,原因是医生所开处方中有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这个药,而该院的临床药师指出,此药不适合给18岁以下患者使用,由此避免了一次可能的医疗事故。

在医院中,通常都会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以确保用药的安全。“三查七对”中的“三查”指“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指的是“对床号、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时间、对浓度、对用法”。

除了“三查七对”制度外,广州多家三甲医院还安装了“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系统中即有“处方药量监察”、“处方用药超时监察”等,医生开大处方,或开错处方,将儿童的剂量开成了成人剂量,系统将自动报警。系统每月还会统计使用数量或用量增幅前30位的药品及用药数量前10名的科室、开方用药前5名的医生,在医院内网公布,并每月抽取病历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

同样的,武汉市中心医院也于2010年初投入使用“合理用药电子预警管理平台”,平台的预警机制包括合理用药实时预警、单张处方用药种数预警、用量预警、处方张数预警、处方金额预警等。

来自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药理及药剂学系系主任黄志坚教授表示,“每一张药方都要经药剂师把关,用药之前还有护士核对,经过多方反复核对,相对出错机会小很多。”医生、护士、药剂师经常反复问“你叫什么名字”,患者看一次病可能要被问好几次,不过,这不仅是提问,更是反复核对病人身份,防止出错。

针对对药物使用量极为敏感的小朋友和癌症病人等高危人群,身为英国和香港注册药剂师的黄教授表示,通常药剂师收到药方后就会进行核对。“儿科药物在药物剂量控制上,由于需要根据个别病人的年龄、孕周、体重和表面积来计算、稀释和调配出适当的药物及分量,因此在每个阶段的药物管理过程中增加了失误的风险。”护士在用药前,还会再次核对病人身份、药物种类、用药分量。

不过,黄教授也坦言,即使重重把关,也只能降低出错机会,不可能把错误完全消灭。靠制度更靠仔细,严谨对待错因防止再发,每个人都会出错,但重要的是,还不觉得有错,那才是大问题。

来自香港方面的经验

在香港,严重医疗事故最先拥有既定的通报机制和处理方法。香港医院管理局2004年引入医疗事故汇报电子系统,2007年推行严重医疗事故呈报政策,规定有9类事故必须呈报,2010年又将2类重大风险事件纳入呈报范围,包括可能导致病人死亡或永久受损的错开处方药物和错辨病人身份。

严重医疗事故和重大风险事件究竟有何分别?以病人服药为例,严重医疗事故是医生开错药,病人服药后出现过敏症状,需要入院治疗。重大风险事件就是医生开错药,病人有可能出现过敏症状,但最后并没有受害。

错辨病人、开错药等都需上报并调查成因、制定改善措施,目的不在惩罚出错的人,而在于,发现这些错误出现的原因,现有检讨机制有哪些不足,从而进行提高和改善。根据呈报政策,对于9类严重事故及2类重大风险事件,公立医院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医疗事故汇报系统,向医管局总办事处呈报。每宗严重医疗事故及重大风险事件都会交由医管局委任的专家小组调查事故成因,并制定改善措施。

香港医管局表示,在公布事件后,通过员工培训及每3个月出版的《风险通报》通讯,公布医疗事故处理经验,防止事件再度发生。同时,医管局也会每年公布严重医疗事故、重大风险事件统计,并分析主要成因。

香港方面的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2年度,香港公立医院共发生102起重大风险事件,较2010~2011年度增加5起。这些重大风险事件大部分属用药失误,错辨病人身份的个案只占一成左右。

经过对这些重大事件的成因分析后,医管局表示,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程序上的疏漏:包括未能及时检查病人管理系统中的敏感药物警告、未能符合医管局药物管理等;此外,还包括医院职员对不同种类药物在病人身上产生的交叉敏感后果不熟悉、对检查病人敏感药物不警惕等。

发现分析问题后,针对相关问题,香港方面医管局也制定了多项相应的改善措施。医管局早前委托第三方研究、检讨医管局的临床管治并整理出对应的检讨报告。该检讨报告提出,将“险失事件”也纳入呈报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医疗事故通报机制,凡是在治疗过程中,只要医护人员有犯错,即使及时纠正未对病人造成损失,也须呈报。

黄教授表示,纠错系统只能帮助减少出错概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需要更主动保障自身利益。“病人需要和医生一起工作。因为医生也是人,也会犯错。病人虽不及医生专业,但只要多问一句打的什么针、吃的什么药,也可以为自己多一重保障。”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