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最近都看过《人间世》,一个男孩因癌细胞转移肺部而去世,而他捐出的眼角膜让另一个孩子得以重见光明,这一幕感动了很多人。每一位捐献者秉承着对生命的敬畏,让一个又一个受赠者的家庭得到了希望。然而,某些医生却在捐献器官这种高尚行为的背后,当起了器官买卖的“掮客”,让这一高尚的事情染上了污点!
近日,在安徽怀远县人民医院,一名53岁女性重伤入院,医生宣告脑死亡后家属放弃了治疗,并在一份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随后,死者的肝肾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国家补助金”。
后来,其儿子发现这场“捐献”有假。该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也证实,死者的器官“捐献”并非通过正规途径,而是“医生的个人行为”。
目前警方对此事正式立案侦查,6名医务人员以涉嫌侮辱尸体罪被逮捕。
由于患者及家属对医生的信任,以及医生极大的话语权,导致医生对于游说患者或家属进行器官捐献,具有很强的导向性。而在这一过程中,医生反而有一个很容易“自我原谅”的理由:反正器官提供出来是可以救人的,至于是捐给别人还是卖给别人,从单个病例而言,本身没什么区别,且相关家庭还能获得些补偿,何乐而不为。很显然,这样的托词有意忽视了“逝者尊严”和“非法得利”。
虽然到头来,被贩卖的肝肾器官也会移植到需要的患者身上,但捐献器官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即使相关规定对器官移植的具体操作流程不断进行规范,依然发生这种违法事件,不禁令人遗憾。而通过“快捷途径”获得了器官进行手术的医院,会不明白背后暗藏的玄机?
以捐献名义哄骗家属,自己却买卖器官的医生,自当严惩。但是,实施移植手术的医生和医院在其中承担了什么角色,在个别案例背后有没有一套“地下器官交易流程”……针对这些疑问,也应该顺藤摸瓜,一并严查。
非但如此,相比于事后查找原因,能否在各地推行严格的移植手术上报制度,要求每一例移植手术都在术前上报手术信息,也值得考虑。重点是填报器官来源,对于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分配来的器官,有关部门要及时叫停,或者在手术后对术者及受捐者进行严格审查,不放过每一个可能违规的细节。
我国器官来源的紧缺,但如若患者器官被买卖,该如何呼吁让更多即将逝去的患者捐献器官?更重要的是,医生应该成为器官捐献的代言人,并非是器官买卖的“掮客”。
鉴于此,解剖好本案这只麻雀,对涉案的违法人员严惩不贷,以净化我国的器官移植领域,显然很有必要。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在生理上或许不能实现,但在心灵上却很容易达到。而捐出遗体或器官,让自己的器官还能给那些处于重症中的人带来生的希望,这是生命在别人体内延续的一种表现,也是一种爱的传递与扩张。
愿这种高尚的行为不要在利益的驱动下,成为某些不法医生谋利的黑暗手段。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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