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市民史女士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和身患尿毒症的丈夫配对成功,终于可以为其捐肾了;忧的是,医院要求开具“关系证明”,几乎跑断了腿才勉强得到证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史女士介绍:“我爱人得了尿毒症,急需换肾,我想把我的献给他。”丈夫这些年饱受病魔困扰,现在肾功能已经不行了。考虑到自己的血型和爱人一样,她就主动在郑州某知名三甲医院做配对检查,结果很成功。本以为这样就能做手术了,谁知更大的阻碍在后面。
史女士说:“医院非要我们开具关系证明,就是我和我爱人各自身份以及婚姻关系。”上述三甲医院一再声明,不开证明不能做手术。史女士赶紧拿着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交给医院,谁知医院说这些都不算,非得到辖区派出所开证明信才可以。
“我跑了几次派出所,人家说不用开这些证明。”一边是医院坚持要证明,一边是派出所说不需要证明,史女士跑了一星期,可重病的爱人拖不起啊。史女士焦急万分,她想知道为什么医院非要派出所开证明。
“这个是程序,也不是我们医院定的,是所有做移植的医院都这么定的。”看到史女士又来问这事,肾移植科医生不慌不忙、侃侃而谈,甚至还搬出了兄弟医院,一再强调并非自己有意刁难,而是大家历来都如此,这就是规矩。
规矩?要说关系证明,还能有比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这些更有权威性的证明吗?
无奈之下,史女士只好又一次来到派出所,看能否有转机。
“这和证明‘我妈是我妈’不是一样的吗?太可笑了!你这个更可笑,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都不能证明他俩关系,那还要身份证干啥?还要派出所干啥?”派出所的民警很理解史女士,当场就打电话和医院沟通。民警表示,国家三令五申不准开各种没有任何意义的证明,一方面是减少百姓办事跑腿,另一方面是发挥相应身份证件的法律效力。
院方沉默半晌后解释说这不是他们能定的,行业历来如此,即便取消也需要时间和走程序,目前来看还是希望派出所给予证明。事已至此,民警无可奈何,在请示领导后,“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终于给史女士出具了夫妻双方关系证明。
史女士终于拿到了证明,爱人终于能尽快手术了。但她也担心医院后续还有没有类似的“证明”等着自己。
类似“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规定并不鲜见。其实,早在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全面清理“奇葩证明”。此外,按照有关规定,群众办事时,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不得索要证明,对确需在法律法规规定外提交的证明要由索要单位列出清单并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
“证明你妈是你妈”,说到底不是什么“技术壁垒”,而是一些单位的“态度壁垒”,其背后折射的是公共服务的粗劣,伤了民心。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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