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孕妇被注射过期盐水 胎死腹中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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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凌晨,江苏省常州市民孙先生以《保胎变打胎,常州妇幼保健院给保胎孕妇使用过期药品,导致双胞胎胎死腹中》为题,在当地网上发帖向医院讨要说法,一时间引发关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帖子中,孙先生质疑说,作为常州知名的三甲医院,药品管理混乱不堪,过期这么久的药品仍能被使用在孕妇身上,却没有一个医护人员发现,你们的工作责任心体现在何处?现在我们全家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双方父母至今都接受不了双胞胎死亡的事实,而妻子自己经历了引产手术后,身体和精神也都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据了解,常州市民范女士今年33岁,两年前和丈夫孙先生成婚。今年3月初,他们迎来了第一个爱情的结晶。怀孕70天时,妻子B超检查得知,怀的是同卵双生的双胞胎,由于他们家族有双胞胎史,感觉就像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了一样。

孙先生说,此后妻子每天都小心翼翼,安心在家卧床保胎。4月23日晚,妻子突然见红,家人立即把她送到常州妇幼保健院。B超检查显示,两个胎儿胎心和发育一切正常,但出现先兆流产症状,医生建议留院观察。随后,他们立即办理住院保胎。住院期间,他们一直按照医生的要求保胎,所有检查的指标也都正常。

5月7日,医院给妻子挂保胎的盐水,里面用的药剂是硫酸镁。之前两天挂的也是这个,当时一切正常。但是当天输液半小时后,妻子觉得头晕恶心身体不适,家人喊来床位医生,医生解释是药品的正常反应。没多久,妻子要上厕所,孙先生帮着拿药水袋的时候,无意中看了一眼。这一看,却让孙先生吃惊不小——药水袋上清楚写着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0日,过期都快半年了。他立即喊来了值班护士并要求停止输液。

据孙先生说,事发后院方一直安慰他们,称“盐水过期不会对人体及胎儿产生任何影响”,希望他们不要宣扬此事。对此,孙先生一家认为这样不妥,院方应该进行书面承诺,出现后果由医院承担。于是在5月11日,他们找到医院负责医疗事故的蒋院长。经过协商,他们填写了一份“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投诉接待登记表”,投诉过期盐水一事,蒋院长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并承诺“如有后遗症,经相关部门鉴定后由院方承担相应责任”。

孙先生说,被注射过期盐水后,妻子心理压力很大,思想负担很重,一直担心对胎儿有影响。家人也担心出问题,于是选择一直住院。住院期间多次检查,胎儿都正常,院方敦促他们尽快办理出院。可是家人生怕有万一,并没有听从。决定出院前的6月6日,孙先生和妻子要求医院进行B超检查,结果竟显示胎儿已经没有胎心,并且胎儿已经溶缩。6月13日,妻子做了引产手术。

孙先生说,为此事,他们多次找到医院讨要说法。医院方面承认由于工作失误,护士为孙先生妻子挂的保胎生理盐水确实是过期的,但院方并不认为这是导致孙先生妻子死胎的直接原因。“5月7日挂了过期盐水,到6月6日胎儿才没有心跳,从医学角度上来说,因为挂了过期盐水导致胎儿死亡的这种可能性不大。”常州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医院希望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找出孙先生妻子胎死腹中的最终原因。如果确实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将按照相关法律承担责任。

最近,医院使用过期生理盐水事件被频频曝光,是一时疏忽所致还是有意为之呢?某科室医生曾坦言,科室要“自负盈亏”,科室存放的药品一旦过期,损失要由科室承担。

药品过期不可怕,可怕的是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心也不在“保质期”内。医药安全涉及民生根本,过期生理盐水再一次的敲响了我国药品监管的警钟。目前我国药品监管不力的一大原因就是处罚不严,而部分发达国家面对此类案件就采取严罚措施,对行业内的其他从业人员起了一定的警示作用,这值得我国执法部门借鉴,结合本国国情,采取更科学的制度规范药品管理,清理清退过期药品,进一步完善流程、加强监管,才能堵住“致命”漏洞。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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