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是产科治疗中要面对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全球新生儿死亡、发病和随后的神经发育后遗症的最重要原因。2024年3月,荷兰、澳大利亚和英国学者发表在BMJ的一项开放标签、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比较了单胎妊娠、宫颈短且妊娠期小于34周无自发性早产史的女性使用子宫托vs阴道孕酮的效果。
目的
比较子宫托和阴道孕酮在预防妊娠34周以下无既往自发性早产史且宫颈短至35mm或以下的单胎孕妇的不良围产期结局和早产方面的有效性。
设计
开放标签、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
地点
荷兰20家医院和5家产科超声诊所。
参与者
健康单胎妊娠、妊娠18~22周无症状宫颈短35mm或以下的女性符合条件。排除标准为34周以下的既往自发性早产史、原位环扎术、母亲年龄小于18岁、重大先天性异常、既往参与本试验、阴道出血、宫缩、宫颈长度小于2mm或宫颈扩张3cm或以上。样本量设定为628名参与者。
干预措施
1:1随机分配至子宫托或每日200 mg阴道孕酮组,直到孕36周或出现胎膜早破、感染迹象或早产等情况时提前终止,除此之外还包括常规产科护理。
主要结局和测量指标
主要结局为复合不良围产期结局。次要结局为小于28、32、34和37周时的(自发性)早产率。计划对25 mm或以下的宫颈长度进行预定义亚组分析。
结果
2014年7月1日~2022年3月31日,635名参与者被随机分配到子宫托组(n=315)或孕酮组(n=320)。612人纳入意向治疗分析。子宫托组19/303名参与者(6%)vs孕酮组17/309名参与者(6%)发生复合不良围产期结局(粗略相对风险1.1(95%置信区间(CI)0.60~2.2))。组间自发性早产率无显著差异。在宫颈长度25mm或更小的亚组中,使用子宫托后28周以下的自发性早产率高于使用孕酮后(10/62[16%]vs 3/69[4%],相对风险3.7[95%CI 1.1~12.9]),子宫托组的不良围产期结局或更常见(15/62[24%]vs 8/69[12%],相对风险2.1[0.95~4.6])。
结论
对于预防妊娠小于34周无既往自发性早产史、妊娠中期宫颈短至35mm或以下的单胎妊娠女性早产的发生,子宫托不优于阴道孕酮。在宫颈长度小于25mm或更短的亚组中,子宫托在预防不良结局方面或不那么有效。总之,对于单胎妊娠、宫颈短且妊娠期小于34周无既往自发性流产的女性,与阴道孕酮相比,子宫托在预防早产和连续不良结局方面的优越性尚未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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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AN DIJK C E, VAN GILS A L, VAN ZIJL M D, et al. Cervical pessary versus vaginal progesterone in women with a singleton pregnancy, a short cervix, and no history of spontaneous preterm birth at less than 34 weeks' gestation: open label, multicentre, 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J]. BMJ. 2024 Mar 12;384:e077033.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8471724/ DOI: 10.1136/bmj-2023-07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