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室内病历丢失,谁之过?如何避免?
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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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在医疗问题备受关注、医患关系稍显紧张的今天,病历显得尤为重要。但由于种种原因,有时放在诊室桌子上的病历本不翼而飞,影响患者年底报销,此时,医院该怎么办?是否负有管理责任?医生是否应重写病历?

病历丢失谁有责任?

针对病历丢失后的责任问题,网友对此展开了火热讨论,部分网友认为医院无责,有些网友认为医院有责,具体如下:

医院无责:1、医生只管看病,没有义务和责任替患者保管任何财物,包括病历。2、这是治安案件,和医院无关,应该找派出所。3、门诊人员拥挤,医务人员工作繁忙,往往护士配备就会少些。没人总在提醒患者不能凭什么排号。打个比方,若患者拿苹果手机去排号,手机丢了,难道医院也要赔偿手机?患者本人理应合理选择排号凭证。选择不当,造成损失的,理应由本人承担。4、有规定门诊病历患者保存丢了当然责任自负!

医院有责:1、院方应明示就诊程序,应安排专职人员提示并引导患者如何就诊;2、病历丢失后医院应协助患者查找病历,包括提供监控录像以便查清病历去向;3、对于前来就诊的患者的人身财产及财产安全,医院应负有一定责任。4、患者如果不放病历排队,就看不上病,如果放了病历排队在一旁看着,不仅影响医生接诊,更可能侵犯其他患者的隐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病历排队是医院就医的习惯,医院是认可的,关键还是在于医院的管理措施要跟上。

假设能够确定责任主体,那么该责任主体应该赔偿患者哪些损失?

1、这是医院的责任,但是院方责任仅在不影响患者看病,赔个工本费,免费补个病历盖个章附个情况说明。

2、即使有责任主体,医院也不应赔偿未能报销的钱款。因为病历本只是患者有可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材料,它本身不是有价凭证。

3、假设确定了责任主体,应承担病历工本费、因无原始病历未能报销部分的费用。

医生是否应重写病历?

1、医生不可以补病历。即便要给个证明,应由医务科处理。医生私自补写病历是违法的,门诊病历也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只能补打底方!不能补写病历。门诊病历一定是根据当时的症状体征写出来的。补写如何能反应当时的真实情况?假如一定要补写病历,就要在病历中注明,就诊本丢失,家长要求补写病历!注明责任,避免后续纠纷。

3、不补写病历,可以出具一个说明,说明什么时候就过诊、开过什么检查检验项目和开过什么药。

4、把就诊病历如实给患者补记,配合其报销。因为患者在医院就诊,医院的电脑里都有患者就诊的基本情况,补写病历时要注明补写病历,内容完全按照信息系统记录来写,不可超出痕迹内容。谁开的医嘱谁写。补写病历供报销使用,既可以配合患者完成报销,也可以规避不该承担的责任。

医院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1、医院应帮助患者查找病历本,但不应该重新写病历,因为重写病历往往不准确、也不科学。

2、医院应改进就诊流程。首先,不能拿病历本排号。病历本容易遗失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老年人,拿错本经常发生。其次,电子叫号根本无需再用病历本排号,听系统叫号即可。第三,即便患者仍习惯于凭物排号,也应是挂号条,而不是病历本。其他患者有可能翻看病历本也可能造成侵犯隐私权。有的医院没有安装电子叫号,但用挂号条排号。

病历丢失,怎么证明病人现在叙述的病史是真的而不是为骗保编的?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流程都含有不严谨的漏洞,因为人类不可能为避免每一个小概率事件去增加安全步骤,而这样一个有漏洞的流程能得以延续,就是因为它经过时间检验通常不出事,或者出了事后果极小可忽略,当然如果环境变了老出事或者后果严重了,那它就一定被新流程替代了。那么,病历丢失,怎么证明病人现在叙述的病史是真的而不是为骗保编的?

答案两个字:信任。如果给患者造成损失了怎么办:赔偿。赔完钱怎么追究责任?答案是原则上不追究,因为是流程先天缺陷不能归咎于执行者,那管理者要不要追究呢,如果在小概率偶发范畴,也不追究,因为属于经营风险,但如果频繁发生管理者就应着手改进,否则可被追责。

当前,由于病历丢失导致的医患官司数不胜数,在医患关系本就紧张的现在,院方应努力改善就诊流程,防止病历丢失事件的发生,当然作为患者,也应该看管好自己的物品!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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