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违规手术致患者十级伤残 上级医院诊疗规范仍担责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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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违规开具处方,未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采购药品未建立台账,私购销售假药……近年来,村卫生室被罚案例比比皆是,其中不乏被告上法庭的案例。近日,又有一村卫生室因违规手术,连带上级医院受累。

 

村卫生室违规手术 造成患者十级伤残

 

唐女士今年38岁,在某村卫生室做取宫内节育器手术,治疗3天后腹痛难忍,医生做灌肠手术无好转。

 

之后,患者被转往县医院治疗,县医院对小肠三处破裂处(破口分别为2 cm、1.5 cm)实施了小肠破裂修补术,住院期间病情一直不稳定,身体发烧,心率高。

 

治疗16天后,患者再被转入市医院治疗,出院诊断为感染性休克(早期)、弥漫性腹膜炎、小肠破裂、子宫穿孔、肠瘘?

 

市医院入院后积极完善相关检查,考虑肠瘘,遂进行剖腹探查,术中探查见一小肠破损,直径约0.5 cm,因肠管广泛水肿粘连无法游离,遂行小肠穿孔修补、腹腔脓肿冲洗引流术。住院2个半月后,患者病情好转出院。

 

经鉴定,唐女士行小肠破裂修补术后,评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村卫生室有过错 上级医院诊疗规范仍担责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村卫生室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县医院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

 

一审法院认为,村卫生室在未取得相关手术资质、未建立患者门诊病历、术前检查不规范、告知不全的情况下,对唐女士进行了手术,其诊疗过程存在过错,与唐女士的损害后果(子宫穿孔、肠破裂、腹腔感染、肠瘘)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原因。

 

县医院在对患者实施开腹探查中,未发现小肠一处0.5 cm的损伤,存在漏诊,使患者的腹腔感染不断恶化,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村卫生室负60%的主要赔偿责任,县医院负40%的赔偿责任,两家医院共同赔偿唐女士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村卫生室、县医院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警惕!超范围诊疗将被严惩

 

医疗机构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三级医院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可以开展一、二级手术,重点开展一级手术。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主要承担当地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再加上很早之前国家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出,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1、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2、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3、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4、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1、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2、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3、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上述案例中,村卫生室超出其诊疗范围实施手术,并且在手术前未进行必要的告知、规范的检查,在实施手术过程中直接造成患者损伤,才被法院判决承担主要责任。除此之外,村卫生室会面临警告、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涉事医生面临警告、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甚至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县医院也因未尽注意义务,才被连带受了罚。

 

总之,对于基层医疗机构而言,诊断更多是凭借着基层医生的经验,应对日常普通疾病并没有太大问题,但遇到一些复杂的疾病,不排除误诊、漏诊的可能。一旦发生诊疗过错,便会造成患者损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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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躺枪”?村卫生室违规手术,上级医院鉴定无责却被判担责丨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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