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允许12岁以下绝症儿童安乐死 你支持吗?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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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可贵,但当生存质量难以保障的时候,通过安乐死体面地跟世界告别,成为一部人的选择。但目前安乐死仅在少数国家被合法化。
 
荷兰,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最近因突破年龄限制,首次允许对1~12岁的绝症儿童实施安乐死,被全球关注,争议四起。
 
毕竟不同于成年人,儿童的认知和精神意志发展尚不健全,对于疾病以及所遭遇痛苦的认知更是模糊不清。即便是在父母同意下实施安乐死,是否有可能剥夺部分求生欲望强烈的身患绝症儿童活下去的权利?是否有可能存在因父母难以负担医疗费用,而选择让孩子安乐死的情况?是否因该政策,部分医生对绝症儿童会放弃积极治疗?
 
荷兰允许12岁以下绝症儿童安乐死
 
据悉,目前在荷兰,对于12岁以上儿童和1岁以下婴儿,如果身患绝症,本人及其父母同意,实施安乐死是合法的。然而,对于1~12岁身患绝症的儿童,安乐死尚未得到法律认可。
 
日前,荷兰政府已打破这一年龄限制,开始允许对1~12岁的绝症儿童安乐死,但前提是:一是必须身受“无法忍受的无尽痛苦”,二是需要父母和至少2名医生同意。
 
对此,荷兰卫生部长德容格13日表示,这一规则的改变,将帮助一些儿童“免遭绝望以及无法忍受的痛苦”。他还补充说,目前的法律不需要修改,如果医生对1~12岁的病患实施了安乐死,将免于被起诉。
 
儿童安乐死 你支持吗?
 
安乐死,我国给出的定义是,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生命垂危时,由于精神和躯体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的方式让病人在无痛苦的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对于儿童安乐死,支持者认为,“安乐死”能让垂死的人免于痛苦,带着尊严平和离世。如果有适当的保障,“安乐死”应该合法地适用于任何年龄的绝症病患。
 
而反对者的声音更多集中在对于“滥用”的担忧,毕竟人性恶的一面可能随时爆发。当医疗机构被合法赋予更多的“杀人主动权”,在诱惑和利益面前,谁能保证医生不会成为协助“谋杀”的帮凶?如果安乐死被合法化,那些被他人要挟、有认知障碍或患有精神病的“决策能力弱”的人,是否会有“被安乐死”的风险?
 
而12岁以下的儿童,无疑也是“决策能力弱”的人,无法对有意义的生活决策给予知情同意。
 
此外,临床观察中发现,很多原本要求安乐死的重症病患,只要在剧痛间歇期,就会重燃强烈的求生欲望。同时,也有研究表明,促使患者选择“安乐死”的原因,很多时候并非身体疾病,而是心理原因,包括感到被家庭、朋友、社会所遗弃;感到自己成为家庭的负担等。
 
要知道,绝症病患的医疗花费可以用天价来形容。是否会有父母因难以负担医疗费用,而选择让孩子安乐死的情况?
 
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是有价值的,哪怕是那些徘徊在死亡边缘的人。主动结束生命是一个非常困难和微妙的问题,但界限到底在哪呢?
 
事实上,作为一种为绝症病患提供一种死亡工具的安乐死,本身并无对错,但使用工具的方式必须严格限定,使用工具的土壤必须充分深耕,否则就会被有心之人利用作恶!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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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荷兰允许12岁以下绝症儿童安乐死,争议四起: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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