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首例连体婴分离术主刀受贿570多万 一审被判10年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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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我网站题为《一声叹息!海南省首例连体婴分离术主刀落马》一文报道:曾因操刀海南省首例连体婴分离术而名噪一时的海南省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灼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25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灼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与众多专家型院长一样,李灼日多项荣誉加身:曾是湖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知名专家,擅长肝胆胰外科临床诊疗和基础研究工作。主持近10项国家级省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斩获奖项无数。2005年入选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2008年被卫生部等5部委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被评为海南省2011年度“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优秀院长。2011年获海南省医师奖。而最亮眼的成绩,当属2016年6月1日成功完成海南省首例连体婴分离术。

就是这样一位三甲医院院长,最终难逃贪欲。

2019年2月11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李灼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4月,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李灼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灼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规避公开招投标,插手干预项目发包和采购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2019年5月24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灼日受贿一案,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灼日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担任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刘某华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刘某华、陈某国、冯某、杨某、王某娥等人的好处费230万元人民币、56万美元,上述款项折合人民币共计573.939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灼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39393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李灼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主动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

李灼日退缴的涉案款人民币476万元,其中人民币4739393元系赃款,应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人民币20607元折抵罚金,上缴国库。其亲属前期退缴的赃款人民币10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李灼日曾在忏悔书中写道:“悔不该法纪意识淡薄、不习惯接受监督。采购中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由少数领导干部掌控,游离于程序和监督之外,为这些人员弄权寻租,利益输送提供了便利条件。”

李灼日案例再次警醒广大医务工作者,医人需先医己心,不要让私欲灼伤医者仁心,更不要让医生这一神圣职业蒙羞。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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