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越降越高 改革还需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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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这么多年来,出台最多的政策,可能就是药品降价了。李克强总理在4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曾明确表示,要把“药价”作为深化医改的“突破口”。但降药价就能真正破除“以药养医”、降低公众医药费用支出吗?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曾在某高峰论坛上表示:“药品价格越降越高,这是一个怪现象。国家发改委先后出台了30多个降价的文件,应该说不算少。多次降价,每次降价的幅度在20%到30%之间。有人调侃说,如果真是这样,我们的药品价格早成了负数了!每次降20%到30%,30多个文件降下来还有什么呢?这是一种讽刺,是越降越高。”

我们知道,现在多数医院的药品收入能占到医院总收入的40%以上,可谓举足轻重,药价下降,相关利润随之下降。这对医院肯定是一个不小的冲击,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医院的整体运行可能会入不敷出。也就是说,这个通过降低药价,还利于民的工程,其最终的资金很可能是通过减少医院的收益来获得的。这样的工程是否可持续,很值得思考。毕竟医院作为国家的公益性机构,虽然不该唯利是图,但必要的利益还是需要维护的。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医疗改革不能损害医生的利益。

此外,在一次次的药品降价过程中,一些药品的价格甚至被“腰斩”,但是与药品降价相伴随的还有一个又一个的药品争相踏上“降价死”的道路——许多救命的廉价药、特效药消失。

历史经验说明,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医疗利润的补偿或者收费机制,只要医生的劳动价值还需要通过药品价格来体现,药品降价就不可能成为破除“以药养医”的武器,也难以在以后的实施过程中给患者带来现实的利益,因为医院有很多用药手段可以破解低药价,比如选用高价药,或者降低药品的使用门槛,或者加大药品的使用剂量或者时间等。另一方面,一些药企会通过改变剂型和给药方式等来开发所谓的“新药”,这些“新药”的有效成分并没有改变,价格却能抬高很多倍。

我国诊疗费用过低,医院要通过卖药获得收入维持运行,医生要通过卖药维持体面的生活,所以单单改革药价体系,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在降药价的同时,还要通过提高医事服务费等方式,完善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与岗位职责和业绩相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凸显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与此同时,还需加强监管和惩戒力度,防止自上而下的腐败。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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