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了!医生违法失信也有黑名单
2018-10-19
259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公布了全国首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作为创制性立法,呈现出不少特色和亮点。我们一起来看看。

《条例》共6章31条,主要对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原则、采集与汇聚、应用与发展、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条例》适用范围为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服务企业,包括了市及市以下公办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

建立诚信机制 推进实名制就诊

《条例》规定,采集服务对象居民身份证号作为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健康医疗数据的标识。为给每位服务对象建立一份完整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需要居民接受医疗健康服务时提供本人(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社保卡等),信息平台才能将居民在各医疗健康机构产生的医疗健康信息关联起来进行管理,居民才能拥有自己完整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

《条例》第五条规定,卫计部门应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诚信档案,记录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服务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

《条例》第十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医疗服务企业等应当采集服务对象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号,作为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健康医疗数据的标识。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当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服务对象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优化就医流程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有关主管部门整合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等信息系统,对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进行集成,实现一卡通用、诊间结算。

第十四条规定,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市级平台协同建立覆盖全人口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明确数据信息使用权限,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个人在线查询、下载、使用和授权医疗卫生机构调阅。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应规范医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健康医疗应用程序等的设置和管理,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候诊提醒、费用查询、物流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和预警消息即时推送等应用,建立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促进检查结果互认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市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同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联体内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认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

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应用市级平台数据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调查与分析,核实患病家庭、人员、病种、诊治和健康情况,推进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协同联动,以更好服务于实施精准健康扶贫。

鼓励培育新业态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实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与养生、养老、家政、饮食、环境、旅游、休闲、健身等关联行业协同发展,创新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此外,《条例》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国有健康医疗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1、未履行信息系统建设、改造、管理和维护义务,或者未将信息系统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的;

2、未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采集数据的;

3、未按照规定采集居民身份证号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作为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健康医疗数据标识的;

4、未将业务活动产生的健康医疗数据汇聚、存储到市级平台的;

5、未对健康医疗数据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的。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1、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或者未登记、处理和回复投诉举报的;

2、未履行市级平台管理、运行和维护义务的;

3、未对健康医疗数据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的;

4、未组织建立覆盖全人口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

5、未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精准健康扶贫的;

6、未履行实时监测或者全过程监督职责的;

7、其他未履行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服务职责的。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