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不同国家的孕产妇死亡率很重要,尤其是在加强孕产妇死亡率监测系统的背景下。2022年11月,发表在《BMJ》的一项研究发现,在监测系统加强的高收入欧洲国家之间,孕产妇死亡率存在差异。
目的:旨在比较随着监测系统的加强8个国家的孕产妇死亡率。
设计:描述性多国家基于人群的研究。
地点:有永久监测系统的8个国家使用增强的方法来识别、记录和评价孕产妇死亡。收集了法国、意大利和英国收集了3年期间,以及丹麦、芬兰、荷兰、挪威和斯洛伐克5年期间的最新可获得的汇总孕产妇死亡率数据。
人群:丹麦(2013~2017)297835例活产,芬兰(2008~2012)301169例,法国(2013~2015)2435583例,意大利(2013~2015)1281986例,荷兰(2014~2018)856572例,挪威(2014~2018)292315例,斯洛伐克(2014~2018)283930例,英国(2016~2018)2261090例。
结局测量指标:计算了从加强系统中识别的孕产妇死亡率,并与从每个国家的人口统计办公室获得的数据进行了比较。还计算了年龄特异性孕产妇死亡率;计算了特定年龄相关的孕产妇死亡率;根据女性来源、公民身份或种族的孕产妇死亡率;以及特定原因的孕产妇死亡率。
结果:各国(除了荷兰)对42天孕产妇死亡的识别和分类方法非常相似。妊娠结束后42天,孕产妇死亡率以4倍的倍数变化,从挪威和丹麦的2.7和3.4/100000例活产到英国和斯洛伐克的9.6和10.9。除丹麦外,各地的人口统计局低估了36%或更多的孕产妇死亡率。与20~29岁女性相比,年龄最小和年龄最大的孕产妇的特定年龄孕产妇死亡率更高,<20岁为2.17(95% CI,1.38~3.34),35~39岁为2.10(1.54~2.86),≥40岁为3.95(3.01~5.19)。除了挪威,出生在国外或少数民族(不同国家的定义具有差异)的女性的孕产妇死亡率高出≥50%。心血管疾病和自杀是每个国家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在仅有的1或2个国家中,一些其他疾病也是孕产妇死亡率的主要促进因素:英国和荷兰的静脉血栓栓塞,荷兰的高血压,法国的羊水栓塞,意大利的出血,斯洛伐克的卒中。仅有2个国家,法国和英国,加强了研究晚期孕产妇死亡的方法,这些死亡在妊娠结束后43天至365天发生。
结论:在监测系统加强的高收入欧洲国家之间,孕产妇死亡率存在差异。需要对国家水平的医疗质量和医疗系统表现的差异进行深度分析,从而通过学习最佳实践和相互学习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所有国家应优先考虑妊娠期和妊娠后女性的心血管疾病和精神健康。
(选题审校:姜丹 编辑:余霞霞)
(本文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资讯编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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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J. 2022 Nov 16;379:e070621
Maternal mortality in eight European countries with enhanced surveillance systems: descriptive population based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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